中庸麻雀史觀
第一章 ~ 中庸麻雀計分法 (v3.3)
第一節 : 計分規則
本章介紹「中庸麻雀計分法」,這是麻雀和牌後的計分章法,
假設讀者已懂基本麻雀規則。不懂打麻雀的讀者,請見
「附錄丙:麻雀基本規則」。
第 v3.3版的更新項目(本文中赤字):
- 得分授受法的「標準分數」改為25分。
- 「清一色」改為80分。
基本規則
- 只有和出的牌才計分﹐和牌者向其他三家按「得分授受法」收取應得的分數。
- 下列「中庸(v3.3)」的44個「和種」(別稱「番種」)。
和牌的手牌符合和種的指定條件﹐便可獲取和種的指定分數。
和牌不加底分﹐只算和種分數合計作為手牌的得分。
- 和種按「種類」及「系列」列出。
和種的編號內﹐第一個數字表示和種的種類﹐
第二個數字表示和種屬該種類內的那一個系列。
例如 3.3 表示「字牌類」的「四喜系列」。
- 複合加算規則﹕手牌符合多個和種的指定條件時﹐
基本上是把手牌裡所有和種的分數加起來﹐作為手牌的得分。
(不採用番數的累乘法。)
但一手牌中﹐同一系列的和種只能算一個次。
(3.1的番牌屬例外﹐有番番子有兩刻以上﹐可每刻加算10分。)
不同系列的和種﹐即使是必然同時發生的﹐也一律全部加算。
例如「四暗刻」的牌﹐必定加算「門前清」及「對對和」﹐起碼可得 125+5+30=160 分。
- 關於「起和」限制﹕
「中庸」的標準規則不設起和限制,手牌只需要符合了「和牌形」便可以和牌﹐
即使沒有任何和種的「基本和牌形」(稱為「雞和」)也可以和牌,和了作1分計。
有公式變法,以5分為起和限制,「雞和」不准和牌,當作「錯和」處理。
(世界麻將大賽可能採用此公式變法,請留意公佈。)
- 滿貫﹕320分為「滿貫」。
若手牌內多個和種的分數合計有320分以上﹐稱為「數滿貫」﹐只作320分計。
但若和出一個320分以上的大牌和種﹐稱為「役滿貫」(俗稱「例牌」)﹐
可計手牌內最高分的一個和種。(注意此情形下只可計一個和種。)
- 固定收入原則﹕
和牌者的總收入﹐是單由手牌裡的和種分數合計來決定﹐
無論是「自摸」或是「銃和」﹐總收入都是固定不變。
(不會因為幸運自摸而多得分。)
這兒的「得分授受法」﹐是指定這固定得分由其他三家按甚麼比率來攤付。
- 採用「中庸競技制」﹐和牌者的總收入常為手牌和種分數的3倍。
- 自摸各家分付﹕
自摸和牌時﹐沒有「銃家」。
沒有銃家的情形下﹐和牌者的得分由其他三家平均攤付﹐各家支付手牌和種分數的1倍。
- 出銃包付大牌﹕
銃和時﹐一般是由出銃者作為「銃家」(例外情形下述)。
定25分為標準分數﹐和種分數合計為25分以下的小牌﹐
由三家平均攤付(不論銃家)﹐各家支付手牌和種分數的1倍。
25分以上的大牌﹐各家先付25分﹐然後由銃家包付餘數。
例如和出70分的牌﹐則非銃家的兩家各付25分﹐銃家包付其餘的160分﹐和牌者總共收取210分(70分的3倍)。
- 跟張免責規條﹕
銃和時﹐如果由和牌者上一次打出牌起計(包括該張)﹐至出銃之前﹐
曾有人打出過跟出銃牌同樣的一張牌﹐則出銃者可以免負「銃家」的責任。
如果是和牌者上一張打出該張牌﹐則當作沒有銃家(即各家分付)﹔
否則當作該巡內(和牌者上一次打牌後)最先打出該張牌的一家為銃家。
10種類﹐共44個和種。
「附錄庚」另有和種簡表,以方便列印。
1.0 門斷平類
- 1.1 平和 ﹕ 5 分
- 手牌有四個順子﹐沒有刻/槓。
(不論眼或聽牌形﹐以字牌﹑番牌做眼或聽單扉均可算平和。)
- 1.2 門前清 ﹕ 5 分
- 基本和牌形的手牌,
和牌之前沒有吃牌(上牌)﹑碰牌﹑或開明槓。
不論是自摸和或銃和均可。
(暗槓不影響門前清﹐但開了明槓便不算門前清。)
- 1.3 斷么九 ﹕ 5 分
- 手牌全由中張數牌(2至8)組成﹐沒有么九﹑字牌。
2.0 清一色類
- 2.1.1 混一色 ﹕ 40 分
- 手牌全由一色的數牌加上字牌組成。
- 2.1.2 清一色 ﹕ 80 分
- 手牌全由一色的數牌組成。
- 2.2 九蓮寶燈 ﹕ 480 分
- 別稱「九子連環」。聽九扉的牌。
必須是清一色的牌﹐手上有「1112345678999」 ﹐
再加和出的一張。
3.0 字牌類
- 3.1 番牌 ﹕ 每組 10 分
- 門風(自風)或三元牌的刻/槓。
注意﹕「中庸」不計場風(圈風)。
- 3.2.1 小三元 ﹕ 40 分
- 有二個刻/槓的三元牌﹐再加上一對三元牌做眼。
例﹕
(眼)
(必加計三元牌兩刻﹐故起碼有 40+10+10=60 分。)
- 3.2.2 大三元 ﹕ 130 分
- 有三個刻/槓的三元牌。
(必加計三元牌三刻﹐故起碼有 130+10+10+10=160 分。)
- 3.3.1 小三風 ﹕ 30 分
- 有二個刻/槓的風牌﹐再加上一對風牌做眼。
例﹕
(眼)
- 3.3.2 大三風 ﹕ 120 分
- 有三個刻/槓的風牌。
例﹕
- 3.3.3 小四喜 ﹕ 320 分
- 有三個刻/槓的風牌﹐再加上一對風牌做眼。
例﹕
(眼)
- 3.3.4 大四喜 ﹕ 400 分
- 有四個刻/槓的風牌。
- 3.4 字一色 ﹕ 320 分
- 手牌全由字牌組成。
4.0 刻槓類
- 4.1 對對和 ﹕ 30 分
- 手牌有四個刻/槓﹐沒有順子。
- 4.2.1 二暗刻 ﹕ 5 分
- 手牌有二個暗刻/暗槓。
- 4.2.2 三暗刻 ﹕ 30 分
- 手牌有三個暗刻/暗槓。
- 4.2.3 四暗刻 ﹕ 125 分
- 手牌有四個暗刻/暗槓。俗稱「刻刻和」。
- 4.3.1 一槓 ﹕ 5 分
- 手牌有一個槓。(不論明槓∕暗槓﹐以下亦同。)
- 4.3.2 二槓 ﹕ 20 分
- 手牌有二個槓。
- 4.3.3 三槓 ﹕ 120 分
- 手牌有三個槓。
- 4.3.4 四槓 ﹕ 480 分
- 手牌有四個槓。別稱「十八羅漢」或「槓槓和」。
5.0 一色同順類
像孖生兄弟般﹐同色同數﹑完全相同的順子。
- 5.1.1 一般高 ﹕ 10 分
- 二個完全相同的順子。
例﹕
- 5.1.2 兩般高 ﹕ 60 分
- 兩個一般高。別稱「大七對」﹐但不須要門前清﹐可以吃牌。
例﹕
- 5.1.3 一色三同順 ﹕ 120 分
- 三個完全相同的順子。別稱「太般高」。
例﹕
- 5.1.4 一色四同順 ﹕ 480 分
- 四個完全相同的順子。別稱「四海一家」。
例﹕
6.0 三色類
三色同數的三組牌。
「中庸」裡的三色類和種﹐顧名思義是必須三色齊備﹐只有二色的不加分。
- 6.1 三色同順 ﹕ 35 分
- 三色同數的三個順子。別稱「三相逢」或「三姊妹」。
例﹕
- 6.2.1 三色小同刻 ﹕ 30 分
- 三色同數的二個刻/槓﹐加一對做眼。
例﹕
(眼)
- 6.2.2 三色同刻 ﹕ 120 分
- 三色同數的三個刻/槓。別稱「三結義」或「兄弟碰」。
例﹕
7.0 連續類
同一色內數字連續的三組或四組牌。
- 7.1 一氣通貫 ﹕ 40 分
- 別稱「清龍」。同一色的「123」﹑「456」及「789」
的三個順子。
(必須是上述的三個順子的形才能算。)
例﹕
- 7.2.1 三連刻 ﹕ 100 分
- 同一色的數字連續的三個刻/槓。別稱「姊妹碰」。
例﹕
- 7.2.2 四連刻 ﹕ 200 分
- 同一色的數字連續的四個刻/槓。
例﹕
8.0 么九類
- 8.1.1 混全帶么 ﹕ 40 分
- 每一組面子及眼均帶有么九或字牌。
例﹕
- 8.1.2 純全帶么 ﹕ 50 分
- 每一組面子及眼均帶有么九數牌。
例﹕
- 8.1.3 混么九 ﹕ 100 分
- 全由么九加上字牌組成的「對對和」或「七對子」的手牌。
(「十三么九」的手牌不算作混么九。)
別稱「花么九」或「混老頭」。
例﹕
- 8.1.4 清么九 ﹕ 400 分
- 手牌全由么九數牌組成。別稱「清老頭」。
例﹕
9.0 偶然類
因和牌的時機而幸運加分。
- 9.1.1 海底撈月 ﹕ 10 分
- 摸「海底牌」(牌牆裡除王牌外的最後一張牌)時﹐自摸和牌。
- 9.1.2 河底撈魚 ﹕ 10 分
- 他家打「河底牌」(摸了海底牌後﹐最後打的一張牌)時﹐銃和和牌。
- 9.2 嶺上開花 ﹕ 10 分
- 別稱「槓上花」。摸「嶺上牌」(補槓時摸的一張牌)時﹐自摸和牌。
(如「嶺上牌」同時是「海底牌」﹐則可兩者兼計。)
- 9.3 搶槓 ﹕ 10 分
- 以「搶槓」方式(他家「開小明槓」時﹐和該開槓的牌)銃和和牌。
- 9.4.1 天和 ﹕ 155 分
- 東家配牌的14張和出。(開了暗槓﹐便不算數。)
- 9.4.2 地和 ﹕ 155 分
- 閒家配牌的13張已聽牌﹐而在東家首張打出的牌和出。
東家若開了暗槓﹐便不算數。
10.0 特殊和牌形
「基本和牌形」(四組面子加一對眼)以外的和牌形。
特殊和牌形的手牌不加計「門前清」。
- 10.1 十三么九 ﹕ 160 分
- 十三種么九﹑字牌裡﹐其中一種有一對﹐另外十二種各一張。
- 10.2 七對子 ﹕ 30 分
- 手牌由七對牌構成。別稱「小七對」。
例﹕
四隻相同的牌﹐若未開槓﹐可當作兩對。
七對子的手牌﹐不能加計任何指定要面子(刻子﹑槓子或順子)的和種﹐
但可以加計其他無此要求的和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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