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麻雀史觀

第一章 ~ 中庸麻雀計分法 (v3.3)

第一節 : 計分規則

本章介紹「中庸麻雀計分法」,這是麻雀和牌後的計分章法, 假設讀者已懂基本麻雀規則。不懂打麻雀的讀者,請見 「附錄丙:麻雀基本規則」。

第 v3.3版的更新項目(本文中赤字):

  1. 得分授受法的「標準分數」改為25分。
  2. 「清一色」改為80分。

基本規則

  1. 只有和出的牌才計分﹐和牌者向其他三家按「得分授受法」收取應得的分數。
  2. 下列「中庸(v3.3)」的44個「和種」(別稱「番種」)。 和牌的手牌符合和種的指定條件﹐便可獲取和種的指定分數。 和牌不加底分﹐只算和種分數合計作為手牌的得分。
  3. 和種按「種類」及「系列」列出。 和種的編號內﹐第一個數字表示和種的種類﹐ 第二個數字表示和種屬該種類內的那一個系列。 例如 3.3 表示「字牌類」的「四喜系列」。
  4. 複合加算規則﹕手牌符合多個和種的指定條件時﹐ 基本上是把手牌裡所有和種的分數加起來﹐作為手牌的得分。 (不採用番數的累乘法。) 但一手牌中﹐同一系列的和種只能算一個次。 (3.1的番牌屬例外﹐有番番子有兩刻以上﹐可每刻加算10分。) 不同系列的和種﹐即使是必然同時發生的﹐也一律全部加算。 例如「四暗刻」的牌﹐必定加算「門前清」及「對對和」﹐起碼可得 125+5+30=160 分。
  5. 關於「起和」限制﹕ 「中庸」的標準規則不設起和限制,手牌只需要符合了「和牌形」便可以和牌﹐ 即使沒有任何和種的「基本和牌形」(稱為「雞和」)也可以和牌,和了作1分計。 有公式變法,以5分為起和限制,「雞和」不准和牌,當作「錯和」處理。 (世界麻將大賽可能採用此公式變法,請留意公佈。)
  6. 滿貫﹕320分為「滿貫」。 若手牌內多個和種的分數合計有320分以上﹐稱為「數滿貫」﹐只作320分計。 但若和出一個320分以上的大牌和種﹐稱為「役滿貫」(俗稱「例牌」)﹐ 可計手牌內最高分的一個和種。(注意此情形下只可計一個和種。)

得分授受法

  1. 固定收入原則﹕ 和牌者的總收入﹐是單由手牌裡的和種分數合計來決定﹐ 無論是「自摸」或是「銃和」﹐總收入都是固定不變。 (不會因為幸運自摸而多得分。) 這兒的「得分授受法」﹐是指定這固定得分由其他三家按甚麼比率來攤付。
  2. 採用「中庸競技制」﹐和牌者的總收入常為手牌和種分數的3倍。
  3. 自摸各家分付﹕ 自摸和牌時﹐沒有「銃家」。 沒有銃家的情形下﹐和牌者的得分由其他三家平均攤付﹐各家支付手牌和種分數的1倍。
  4. 出銃包付大牌﹕ 銃和時﹐一般是由出銃者作為「銃家」(例外情形下述)。 定25分為標準分數﹐和種分數合計為25分以下的小牌﹐ 由三家平均攤付(不論銃家)﹐各家支付手牌和種分數的1倍。 25分以上的大牌﹐各家先付25分﹐然後由銃家包付餘數。 例如和出70分的牌﹐則非銃家的兩家各付25分﹐銃家包付其餘的160分﹐和牌者總共收取210分(70分的3倍)。
  5. 跟張免責規條﹕ 銃和時﹐如果由和牌者上一次打出牌起計(包括該張)﹐至出銃之前﹐ 曾有人打出過跟出銃牌同樣的一張牌﹐則出銃者可以免負「銃家」的責任。 如果是和牌者上一張打出該張牌﹐則當作沒有銃家(即各家分付)﹔ 否則當作該巡內(和牌者上一次打牌後)最先打出該張牌的一家為銃家。

「中庸」和種列表

10種類﹐共44個和種。

附錄庚」另有和種簡表,以方便列印。

1.0 門斷平類

1.1 平和 ﹕ 5 分
手牌有四個順子﹐沒有刻/槓。
(不論眼或聽牌形﹐以字牌﹑番牌做眼或聽單扉均可算平和。)

1.2 門前清 ﹕ 5 分
基本和牌形的手牌, 和牌之前沒有吃牌(上牌)﹑碰牌﹑或開明槓。 不論是自摸和或銃和均可。
(暗槓不影響門前清﹐但開了明槓便不算門前清。)

1.3 斷么九 ﹕ 5 分
手牌全由中張數牌(2至8)組成﹐沒有么九﹑字牌。

2.0 清一色類

2.1.1 混一色 ﹕ 40 分
手牌全由一色的數牌加上字牌組成。
2.1.2 清一色80
手牌全由一色的數牌組成。

2.2 九蓮寶燈 ﹕ 480 分
別稱「九子連環」。聽九扉的牌。 必須是清一色的牌﹐手上有「1112345678999」 ﹐ 再加和出的一張。

3.0 字牌類

3.1 番牌 ﹕ 每組 10 分
門風(自風)或三元牌的刻/槓。
注意﹕「中庸」不計場風(圈風)。

3.2.1 小三元 ﹕ 40 分
有二個刻/槓的三元牌﹐再加上一對三元牌做眼。
例﹕ 白白白 中中中 發發(眼)
(必加計三元牌兩刻﹐故起碼有 40+10+10=60 分。)
3.2.2 大三元 ﹕ 130 分
有三個刻/槓的三元牌。
白白白 發發發 中中中
(必加計三元牌三刻﹐故起碼有 130+10+10+10=160 分。)

3.3.1 小三風 ﹕ 30 分
有二個刻/槓的風牌﹐再加上一對風牌做眼。
例﹕ 西西西 北北北 東東(眼)
3.3.2 大三風 ﹕ 120 分
有三個刻/槓的風牌。
例﹕ 東東東 南南南 北北北
3.3.3 小四喜 ﹕ 320 分
有三個刻/槓的風牌﹐再加上一對風牌做眼。
例﹕ 東東東 西西西 北北北 南南(眼)
3.3.4 大四喜 ﹕ 400 分
有四個刻/槓的風牌。
東東東 南南南 西西西 北北北

3.4 字一色 ﹕ 320 分
手牌全由字牌組成。

4.0 刻槓類

4.1 對對和 ﹕ 30 分
手牌有四個刻/槓﹐沒有順子。

4.2.1 二暗刻 ﹕ 5 分
手牌有二個暗刻/暗槓。
4.2.2 三暗刻 ﹕ 30 分
手牌有三個暗刻/暗槓。
4.2.3 四暗刻 ﹕ 125 分
手牌有四個暗刻/暗槓。俗稱「刻刻和」。

4.3.1 一槓 ﹕ 5 分
手牌有一個槓。(不論明槓∕暗槓﹐以下亦同。)
4.3.2 二槓 ﹕ 20 分
手牌有二個槓。
4.3.3 三槓 ﹕ 120 分
手牌有三個槓。
4.3.4 四槓 ﹕ 480 分
手牌有四個槓。別稱「十八羅漢」或「槓槓和」。

5.0 一色同順類

像孖生兄弟般﹐同色同數﹑完全相同的順子。

5.1.1 一般高 ﹕ 10 分
二個完全相同的順子。
例﹕ 3筒4筒5筒 3筒4筒5筒
5.1.2 兩般高 ﹕ 60 分
兩個一般高。別稱「大七對」﹐但不須要門前清﹐可以吃牌。
例﹕ 3筒4筒5筒 3筒4筒5筒 7萬8萬9萬 7萬8萬9萬
5.1.3 一色三同順 ﹕ 120 分
三個完全相同的順子。別稱「太般高」。
例﹕ 3筒4筒5筒 3筒4筒5筒 3筒4筒5筒
5.1.4 一色四同順 ﹕ 480 分
四個完全相同的順子。別稱「四海一家」。
例﹕ 3筒4筒5筒 3筒4筒5筒 3筒4筒5筒 3筒4筒5筒

6.0 三色類

三色同數的三組牌。 「中庸」裡的三色類和種﹐顧名思義是必須三色齊備﹐只有二色的不加分。

6.1 三色同順 ﹕ 35 分
三色同數的三個順子。別稱「三相逢」或「三姊妹」。
例﹕ 3筒4筒5筒 3索4索5索 3萬4萬5萬

6.2.1 三色小同刻 ﹕ 30 分
三色同數的二個刻/槓﹐加一對做眼。
例﹕ 4筒4筒4筒 4萬4萬4萬 4索4索(眼)
6.2.2 三色同刻 ﹕ 120 分
三色同數的三個刻/槓。別稱「三結義」或「兄弟碰」。
例﹕ 4筒4筒4筒 4萬4萬4萬 4索4索4索

7.0 連續類

同一色內數字連續的三組或四組牌。

7.1 一氣通貫 ﹕ 40 分
別稱「清龍」。同一色的「123」﹑「456」及「789」 的三個順子。
(必須是上述的三個順子的形才能算。)
例﹕ 1萬2萬3萬 4萬5萬6萬 7萬8萬9萬

7.2.1 三連刻 ﹕ 100 分
同一色的數字連續的三個刻/槓。別稱「姊妹碰」。
例﹕ 4萬4萬4萬 5萬5萬5萬 6萬6萬6萬
7.2.2 四連刻 ﹕ 200 分
同一色的數字連續的四個刻/槓。
例﹕ 4萬4萬4萬 5萬5萬5萬 6萬6萬6萬 7萬7萬7萬

8.0 么九類

8.1.1 混全帶么 ﹕ 40 分
每一組面子及眼均帶有么九或字牌。
例﹕ 1索1索1索 1萬2萬3萬 7筒8筒9筒 中中中 9萬9萬
8.1.2 純全帶么 ﹕ 50 分
每一組面子及眼均帶有么九數牌。
例﹕ 1索2索3索 1萬1萬1萬 7萬8萬9萬 9筒9筒9筒 1索1索
8.1.3 混么九 ﹕ 100 分
全由么九加上字牌組成的「對對和」或「七對子」的手牌。 (「十三么九」的手牌不算作混么九。) 別稱「花么九」或「混老頭」。
例﹕ 9索9索9索 1萬1萬1萬 西西西 發發發 1筒1筒
8.1.4 清么九 ﹕ 400 分
手牌全由么九數牌組成。別稱「清老頭」。
例﹕ 1索1索1索 9萬9萬9萬 1筒1筒1筒 9筒9筒9筒 9索9索

9.0 偶然類

因和牌的時機而幸運加分。

9.1.1 海底撈月 ﹕ 10 分
摸「海底牌」(牌牆裡除王牌外的最後一張牌)時﹐自摸和牌。
9.1.2 河底撈魚 ﹕ 10 分
他家打「河底牌」(摸了海底牌後﹐最後打的一張牌)時﹐銃和和牌。

9.2 嶺上開花 ﹕ 10 分
別稱「槓上花」。摸「嶺上牌」(補槓時摸的一張牌)時﹐自摸和牌。
(如「嶺上牌」同時是「海底牌」﹐則可兩者兼計。)

9.3 搶槓 ﹕ 10 分
以「搶槓」方式(他家「開小明槓」時﹐和該開槓的牌)銃和和牌。

9.4.1 天和 ﹕ 155 分
東家配牌的14張和出。(開了暗槓﹐便不算數。)
9.4.2 地和 ﹕ 155 分
閒家配牌的13張已聽牌﹐而在東家首張打出的牌和出。 東家若開了暗槓﹐便不算數。

10.0 特殊和牌形

「基本和牌形」(四組面子加一對眼)以外的和牌形。 特殊和牌形的手牌不加計「門前清」。

10.1 十三么九 ﹕ 160 分
十三種么九﹑字牌裡﹐其中一種有一對﹐另外十二種各一張。

10.2 七對子 ﹕ 30 分
手牌由七對牌構成。別稱「小七對」。
例﹕ 2索2索 6萬6萬 1筒1筒 7筒7筒 白白 西西 北北
四隻相同的牌﹐若未開槓﹐可當作兩對。
七對子的手牌﹐不能加計任何指定要面子(刻子﹑槓子或順子)的和種﹐ 但可以加計其他無此要求的和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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